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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4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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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文体新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务管理(旅游)局、发改(经发)局、财政局,市文化馆、图书馆:

为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统筹推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提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利用效率和公共文化单位服务效能,依据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关于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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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莱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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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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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实施,促进均等、提升效能,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文化服务效能,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市级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馆,区级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实现村(社区)农家书屋与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区级图书馆的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农家书屋基础设施标准化、文化资源共享化、服务系统网络化、管理运行一体化,实现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二、总分馆制体系与运行模式

(一)总分馆制体系。根据我市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尚未健全的实际,全市总分馆体系建设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除钢城区外,建立由市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馆兼总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网络。钢城区建立由区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所属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网络。第二步,待我市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全部建成后,建立由市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馆,莱城区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所属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网络。同时,市图书馆、文化馆作为中心馆仍兼各功能区总馆。

(二)图书馆总分馆制运行模式。图书馆总馆负责所属分馆图书文献的采购、编目、分类、标引、加工和定期配送,负责组织对分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业务活动开展和读者服务工作。分馆负责做好配送图书的登记、上架、借阅和分馆的日常管理维护、读者借阅、文献服务、阅读推广活动的开展,以及服务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图书配送等工作。

(三)文化馆总分馆制运行模式。文化馆总馆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分馆之间资源配送,组织文化骨干培训、活动及服务,统筹设施设备及资金保障,开展数字文化服务等工作,定期下派业务骨干到分馆进行指导和辅导。分馆除认真履行原有基本职能外,在总馆的指导下开展延伸服务及相关工作。同时,指导服务点工作,开展文体协管员培训。服务点在履行原有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开展延伸服务及相关工作。

(四)管理平台与标识。图书馆、文化馆总馆通过管理平台统一调度分馆和服务点业务工作,指导开展县域图书借阅、阅读推广以及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分馆统一标识“莱芜市图书馆(文化馆)XXXX(街道)分馆”或莱芜市XX区图书馆(文化馆)XX(街道)分馆,服务点统一标识为“XX(社区)服务点”名称。

三、建设标准

  ()图书馆总馆(区级图书馆)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2.总藏书量达到20万册以上,年人均图书新增藏量0.03册以上,文献年外借量不低于10万册,报刊种数不少于200种。

  3.阅览座位不少于180席,其中少儿座位不少于50席。

  4.计算机数量达到30台以上,具备Internet上网条件,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

  5.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适用总分馆制。

  6.建有数字图书馆,具有一定藏量的电子资源,并根据本地文化特点,建设特色资源数据库。

  7.设有地方文献专柜或专架,有专门目录,并进行专题信息开发。

  8.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9.专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

10.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

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30次,其中全区联动阅读活动不少于1次。

  ()文化馆总馆(区级文化馆)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2.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不少于8项。

  3.业务人员主要门类不少于4个,有文艺创作及辅导部门。

  4.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总分馆统一的服务目录、服务标准、服务标识和考核办法等,重点建设12个文化馆总分馆服务品牌项目。

  5.每年至少召开4次分馆馆长例会,研究、策划城乡公共文化活动。每年至少选派2名工作骨干兼任分馆副馆长,对分馆业务进行指导。每年抽调2名分馆业务骨干到总馆挂职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6.组织分馆专业人员参加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00次,开展公益性艺术培训辅导活动不少于80次。组织总馆、分馆、服务点人员创编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每年不少于1个。

7.密切衔接省、市数字文化建设工作安排,及时接入“山东公共文化云”,统筹完成文化馆总分馆公共文化信息发布、服务供需对接、网上展演培训等数字化建设。

8.建立不少于2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分馆、

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分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全市选择条件较好16个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作为分馆进行建设(由市图书馆和文化馆确定),并按以下标准进行验收考评。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2.采用计算机管理,数量不低于10台,与总馆联网。

  3.阅览座位不少于50席,其中少儿座位不少于20席。

  4.图书藏量不少于1万册,种类不少于500种,报刊种类不少于50种,年人均图书新增藏量不少于0.02册,文献年外借量不低于8000册。

  5.地方文献有专柜或专架,有专门目录。

  6.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

  7.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

  8.专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

  9.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3次。

10.指导村(社区)农家书屋(图书室)建设,两年内实现50%的村(社区)农家书屋(图书室)达到服务点功能标准。

11.按要求参加总馆的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以及地方节

目创编工作,参与承办总馆的各类文化活动项目。每年开展群

众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不少于20次。

  12.建立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辖区内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13.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14.配合总馆做好总分馆人员的“下派上挂”工作。每年组织辖区内服务点人员学习工作座谈,对服务点文化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以上。

  15.严格执行总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总馆组织召开的分馆馆长例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及时进行分馆业务工作、文化信息等统计报送。

  ()服务点(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或文化活动室)

各区、功能区选择条件成熟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不少于村、社区总数的10%)作为服务点进行建设,并按以下标准进行验收考评。

  1.农家书屋(图书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2.藏书2000(10%少儿图书)以上,或户籍人均1.5册以上。报刊20种以上。

  3.采用计算机管理,数量不低于2台,与总馆联网。

  4.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专职工作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每年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5天。

  5.设有本村(社区)资料专柜或专架,并设专门目录。

  6.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1次。

  7.按要求参与总馆开展的地方节目创编、各类文化活动项目开展工作。

  8.建立不少于3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聘用至少1名文化管理员,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9.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10.严格执行总、分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分馆组织召开的工作学习座谈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及时进行服务点业务工作、文化信息等统计报送。

四、建设任务

(一)建立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运营经费统筹使用机制。总馆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照规划统一采购、调配资源。

(二)建立由图书馆总馆牵头负责的图书定期配送制度。总馆、分馆基本藏书纳入流动借阅范围,通过邮局配送、流动车巡回服务、快递配送等贴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方式,最大限度提高覆盖范围。图书馆总馆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开发一卡通用的读者借书卡,实现通借通还,提高服务便利性。

(三)建立中心馆对总馆、总馆对分馆、分馆对服务点的逐级考评机制,以及分馆、服务点对总馆,总馆对中心馆的反

馈机制。通过双向考评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总分馆服务,提

升总分馆服务效能。

(四)完善分馆、基层服务点业务骨干培训体系。加强对总馆业务骨干的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并将总馆人员培训纳入市中心馆基层培训计划。采取“下派上挂,专兼结合”的方式,由总馆选派工作骨干担任分馆副馆长,对分馆业务进行指导,挂职分馆副馆长定期交流;分馆定期选派业务人员到总馆挂职学习;村(社区)服务点纳入所属分馆统一管理。

(五)畅通群众需求反馈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等各种现代技术优势,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提高总分馆制建设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六)打通行政层级和区域划分,畅通资源流动利用渠道,实现区域内资源共建共享,包括区域内场地、人力、文献、服务等资源的统筹利用。落实相关规定,将农家书屋纳入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

五、职责分工

  各级要把建立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经费人员保障,加快推进实施。

  ()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总分馆建设进行统筹推进和监督管理,并对总分馆体系运营开展评估考核。体育部门负责免费做好文化志愿者、文体协管员健身技能培训,指导文化馆总分馆和服务点开展好体育健身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为总分馆制建设提供必要支持,加强基层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中心馆主要职责

  中心馆要在对本市区域内总分馆建设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全市推进总分馆建设的总体方案,因地制宜,科学统筹,规范实施。要对全市总分馆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促、调度和检查,推广经验,发现问题。要在人员、技术、政策等方面对总分馆建设提供支持,指导区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工作。

  ()总馆主要职责

  总馆是总分馆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执行部门,负责总分馆的运营与管理。

  1.根据总分馆建设的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总分馆长远发展规划、短期工作计划、业务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统筹图书资源、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提供,共建数字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3.组织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辖区内分馆业务的指导与提升、进程的监管与绩效考评。

4.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与业务管理平台,提供计算机集成

系统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

  5.组织建立统一的资源查询系统,强化总分馆之间信息存取和利用等功能。

  6.图书馆总馆要组织建立文献物流传递系统,加速总分馆之间文献资源周转,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

  7.图书馆总馆要向分馆提供数字图书馆网上资源,开展联合网上参考咨询服务。

  8.文化馆总馆要定期选派工作骨干担任分馆副馆长,抽调分馆业务骨干到总馆挂职,提升分馆业务工作水平。

  ()分馆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服务场地、配备工作人员,并进行监管、开展服务。指导和管理服务点工作,配合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等。

  ()服务点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服务场地、配备工作人员,并进行监管、开展服务。配合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等。

  六、工作步骤

()先行试点(201712月底前)

市图书馆、文化馆在现有总分馆制建设试点的基础上,牵头在莱城区和各功能区分别选择2-3个条件成熟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总分馆制运行模式试点,钢城区文化馆、图书馆选择所属1-2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总分馆制建设运行模式试点。市图书馆、文化馆和钢城区文体新局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推动总馆与分馆文化资源的整合和互联互通为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莱城区文体新局和各功能区社会事务管理(旅游)局要加强与市图书馆、文化馆的对接,协调落实试点单位,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落实。

()全面推进(20181-201912)

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2018年底前,全市三分之一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完成分馆建设。同时,各区、各功能区要以城乡社区为重点,选择不少于村、社区总数10%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作为服务点进行试点建设。2019年底前,全市完成不少于16个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分馆建设和不少于100个村(社区)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服务点建设。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农家书屋或图书室要全部纳入图书馆分馆。

(三)总结提升(20201-12)

认真总结总分馆建设的经验,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到2020年底,全市条件成熟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建成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城乡社区和条件成熟的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点建设基本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全市覆盖城乡、运转规范、服务有效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基本形成。

七、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总分馆建设是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莱室字201539号)、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各级要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年度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加强督导检查,积极稳妥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场馆不完善或设施未达标的,各级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新建或改扩建,鼓励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进行改造。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把总分馆制建设列入年度重点文化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好采购工作。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把总分馆建设纳入业务常规工作,加强工作研究、业务指导、队伍培训。总馆要统筹做好总分馆平台建设、图书统采统编统配、借阅服务和群众文化活动。 

()加大投入,落实保障。总分馆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文化惠民工程。各级要进一步加大相关专项资金统筹力度,为总分馆建设和运营中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事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总分馆按时建成建好。要根据各区、各功能区分馆数量,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总分馆平台建设软硬件购置。落实《莱芜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确保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政策切实落实。根据总分馆规模、服务人口和服务方式,统筹人员配置和培训、考核、管理工作。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总分馆人员不足的问题。

()加强宣传,提升服务。总分馆建设旨在提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资源利用率,更好地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各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总分馆建设的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总分馆应着眼提升效能,按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评估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等相关要求,在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框架内,开展图书配送服务、借阅阅读推广、群众文化活动和辅导培训、艺术普及等工作,吸引更多的群众走进图书馆、文化馆。

()鼓励创新,抓好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图书室(书屋、文化室)建设成为分馆。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参与总分馆建设。积极探索引入社会专业机构,采取委托管理或连锁运营的方式,通过专业化服务、科学化管理,做好总分馆日常管理运行。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动员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总分馆制管理运行。区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总分馆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考核,有条件的可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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